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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六:民事起訴狀中訴訟標的金額如何表示?

答:因為我國民事訴訟係採使用者付費,因此民事訴訟必須繳納裁判費,法院收發室櫃台是需依照原告於起訴狀所載明的訴訟標的金額以以核算裁判費,如原告載明「裁定後補」,則法院收發室櫃台將先收件後,由承審法官為補正的裁定。

至於訴訟標的金額如何記載,因事涉訴訟型態(如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形成之訴、家事事件),案件類型而有所不同,如無法明確計算,則載明「裁定後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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